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实施科技引领推进创新益阳建设的意见》(益发〔2017〕8号)《益阳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施细则》(益政办发〔2020〕12号)等文件精神,现开展奖励性后补助申报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申报范围
1.对上年度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不含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补由益阳市推进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申报)进行奖补。
2.对年度考评合格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机构进行奖补。
3.对上年度入围全省创新创业大赛企业进行奖补。
4.对新认定的国家、省、市级科技创新平台进行奖补。
5.对上年度经省科技厅认定的潇湘科技要素大市场县市区工作站进行奖补。
6.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许可合同中卖方为市域内政府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技术输出方):对其2022年度经认定登记的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许可合同按实际到账技术交易额的2﹪给予后补助;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许可合同中买方为市域内企业(技术受让方):对其2022年度经认定登记的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许可合同按实际支付技术交易额的4﹪给予后补助。技术输出方和技术受让方必须同时是益阳市域内企事业单位。
二、申请材料及程序
1.申请材料
承担技术合同登记工作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机构请提供《益阳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补助申报表》及相关佐证资料;
申请技术交易补助的单位请提供《益阳市技术交易后补助申报表》、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书复印件、技术交易发票和相关的银行进账凭证或银行付款凭证复印件、非关联交易承诺书;
为优化政务服务,按照惠企政策“免申即享”的要求,其余4项奖补由县市区科技部门根据相关证明材料直接汇总名单,无需企业再行申报。
2.申报程序
需要报送申请材料的申报单位将申请材料(一式二份)于2023年11月13日前报县市区科技部门,县市区科技部门汇总辖区所有后补助奖励名单后与财政部门联合行文推荐,11月15日前报送至市科技局综合计划科。
联系人:高新成果科 4208057(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机构、创新创业大赛、潇湘科技要素大市场县市区工作站、技术交易补助);综合计划科 4221717(科技创新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