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益阳市科技局 益阳市财政局关于申报2023年度益阳市科技创新计划 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01 08:06 信息来源:资阳区科技局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财政部门,益阳高新区管委会,市内高校、科研院所,市直和中央、省属驻益有关单位:

  根据《益阳市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益科字〔2022〕11号)文件精神,现就2023年度益阳市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在我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企业;

  2.具有完成项目必备的人才条件、基本技术装备和配套资金能力;

  3.涉及动物实验、安全及环保等有关特殊要求的科研项目,应具备相应的条件和资质;

  4.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

  5.具有良好的科研信用、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未纳入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6.项目申报单位为工业类企业时,企业2022年缴纳主体税种(增值税、所得税)之和必须比2021年有所增长或2022年度缴纳主体税种达100万元以上,税收数据以企业当年1月1日-12月31日止净入库税额为准(不含查补的以前年度税收,企业须在申报系统上传2021年、2022年纳税凭证)。

  7.项目申报单位为工业类企业时,原则上须为高新技术企业或已备案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且上年度研发投入支出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3%(企业须在申报系统上传2022年度研发经费(R&D)数据统计年报)。

  (二)项目申报负责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与所申报项目相关的研究经历和积累;

  2.具有所申报项目所需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科研团队;

  3.具有良好的科研信用,无不良记录;

  4.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用于科研项目的研究工作。

  (三)存在应验收而未验收的省、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单位不予支持。

  (四)同一项目存在多头或重复申报不予支持。

  二、项目类别与要求

  1.重点研发计划

  支持围绕工业、农业、生态环境、人口健康、公共安全等领域中的重大社会公益性技术问题,以及事关新兴业态、产业核心竞争力的关键核心技术和产品等,组织开展的关键技术突破及工艺创新。

  申报要求:

  (1)申报主体为企业。工业项目在申报前或执行期内申报2件(含2件)以上发明专利(已获得的专利上传证明材料),其它领域项目申报单位有研发投入和有效发明专利的优先支持。企业承诺配套资金,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属于产学研合作项目的,需上传责权利明晰的、近三年内签订的合作协议。

  (2)项目具备前期研发基础和较好的实施条件,创新水平居国内或省内前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可预见的应用示范前景,能够解决产业链条中的关键和共性技术、工艺问题。

  (3)优先支持围绕“一都一谷一极”(“世界电容器之都”、区域性先进碳基复合材料“碳谷”、中国印制电路板(PCB)“第三极”)产业领域组织开展的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工艺创新和新产品等。优先支持列入2023年市“十大技术攻关”的项目。

  2.应用基础研究与软科学研究计划

  应用基础研究:重点支持市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等事业单位在我市特色优势领域开展前沿技术和应用基础研究。

  软科学研究:重点支持围绕理念创新、体制机制创新、科技服务创新、管理创新等方面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的已取得相关成果的研究,服务创新益阳建设。

  申报要求:每个推荐单位最多推荐5个项目。

  三、项目受理

  1.项目采用网上申报,申报单位访问“益阳市科技管理申报系统”(http://yyskjj.zjjytech.com)填报。首次申报单位在系统中注册,推荐单位进行审核,审核后申报单位账号在系统中添加项目申报人,项目申报人激活账号后,即可通过项目申报人账号登陆系统填写申报书;已注册的直接登录项目申报人账号填写申报书,提交后由单位账号审核提交。无特殊情况,申报单位不需要再提供纸质申报材料。

  2.各县市区项目由科技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负责组织,汇总并共同行文推荐申报;益阳高新区管委会、市内高校和科研院所、市直和中央、省属驻益有关单位由本单位作为推荐单位统一推荐申报。各推荐单位应对经审查并推荐项目的申报资料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

  3.桃江县、安化县、沅江市、南县限推荐申报1个项目,且应优先推荐列入2023年市“十大技术攻关”的项目;资阳区、赫山区、高新区推荐申报项目数量不超过10个,大通湖区不超过2个。

  4.由市科技局各业务科室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不通过的项目不得进入下一轮评审环节,项目的评审立项按照评审立项管理办法规定的流程进行。

  四、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

  项目网上申报时间为2023年10月31日至11月13日,推荐单位系统推荐和推荐函报送截止时间为11月15日,逾期不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

  市科技局综合计划科  4221717

  市财政局教科文科    6102258

  技术支持单位电话    18670382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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