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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走进资阳社区
发布时间:2007-04-29 16:10 信息来源:周云峰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本网讯 前不久,大通湖区一名姓周的农民工在资阳建筑施工中摔伤,建筑公司不管不理。周某在无奈之下到南岳宫社区求助,正在社区挂点法律援助律师谌艳得知后,通过法律途径为其解决了赔偿问题。领到赔偿经费时,周某感慨地说:“法律援助进社区,受益都是咱们老百姓。”
  去年以来,资阳区法律援助中心秉承“伸法律援手,创和谐资阳”的宗旨,将工作重心下移到社区和弱势群体之间。2006年3月,该区法律援助中心针对金花湖、南岳宫两社区无业人员、下岗职工较多,居民对法律服务的需求要求较高的特点,在两社区挂牌成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将法律援助扎根到社区。“法律援助进社区,是通过法律援助来保障弱势群众的合法权益,实现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将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心传递到千家万户。”该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刘岳峰如是说。
  该法律援助中心结合当地实际,指定专职律师负责社区工作站,依托社区场地,在社区服务大厅设立法律援助服务窗口,成立法律援助工作小组、明确专人负责,并发放法律援助卡、设立咨询电话、信箱。对需要援助的残疾人,他们则实行上门服务。为方便困难群众,减少法律援助申请审批等程序,该中心先后为179名特困居民发放了法律援助“联系卡”,群众有难事就可凭“联系卡”到法律援助站请免费律师。据了解,2006年,该中心共办理援助案件100多件,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近200万元。
  法律援助进社区后,该中心不局限于给群众办案件,还切实搞好“四个结合”,为建设和谐社区扮好四大角色。一是与社区管理相结合,负责社区文件、规章制度的审查,当好社区建设的“参谋长”。二是与普法教育相结合,把法律送进千家万户,当好普法的“宣传员”。三是与人民调解相结合,充分利用法律援助在群众心目中的地位,调解社区邻里纠纷,当好乡邻的“审判长”。四是与社区矫正相结合,搞好刑释人员的管理和教育,当好两劳人员的“教管员”。
  法律援助进社区真正把低保户、残疾人、老年人等困难群众的法律需求及时反映出来,主动地提供服务,真情实意地为他们解决问题,法律援助成了弱势群众的贴心人。去年,特困居民张洪斌通过法律援助挽回自己的权益后,给法律援助中心送出一面锦旗,上书“无偿援助,仗义执言”。
  今年3月下旬,省司法厅副厅长王亲生率全省14个市州法律援助负责人到该中心参观,在全省推广资阳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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