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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30万民用钢瓶一律由充装单位提供
发布时间:2005-12-01 16:41 信息来源:资阳区政府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本网讯  昨日,记者从市质监局获悉:针对目前液化气钢瓶安全管理存在较多安全隐患等现象,我市将通过强化充装单位安全责任等措施,加强气瓶安全监管机制。其中包括将30万民用钢瓶全部收购,改由充装单位无偿提供。 
  我市从2003年8月开始对全市气瓶进行普查整治,至今已初步查明全市共有民用液化石油气钢瓶30多万只,充装单位46家,经营网点近1000家。过去,由于液化石油气钢瓶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不完善等客观原因,造成我市液化石油气钢瓶安全管理比较混乱,存在一些安全隐患。其中,钢瓶充装单位不按规定向气体用户提供符合安全规范的气瓶、充装超周期未检测、超年限未报废、存在安全隐患未整改的钢瓶现象比较严重。“这些问题的存在已威胁到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和省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市将出台措施着重强化液化石油气钢瓶充装单位的安全责任,使安全工作的关口前移,尽量消除气体销售这个中间环节的安全隐患,”市质监局副局长朱崇文告诉记者。据介绍,这些措施主要包括:液化气钢瓶充装单位出资收购目前产权属用户的钢瓶,收购行为依据平等自愿原则,视钢瓶出厂年限、定期检验情况和安全状况折价收购;液化气用户所使用的钢瓶,一律由供气的充装单位无偿提供。 
  市质监部门已经就这些措施中几个需要听证的具体问题,于11月中旬依法举行了专门听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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