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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纪检监察工作实行责任考核
发布时间:2005-05-10 16:15 信息来源:资阳区政府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本网讯  资阳区纪委认真组织学习讨论《区、县(市)纪检监察工作考核评比办法》,研究落实措施,制定了《各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考核评比办法》和《区直单位纪检监察工作考核办法》,将纪检监察工作全面细化、量化,严格实行责任考核。
  根据乡镇(街道)和区直单位的工作性质,区纪委将全部工作分解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信访接待、案件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以及纠风治乱、提高行政效能、认真开展信息调研等八个方面的内容,各考核项目都责任到位,且规定了具体的考核数据,让基层对考核要求一目了然。考虑到乡镇、街道纪检监察人员工作异动较大,区纪委要求各科室分工负责对口联系单位的工作指导与督查,督促各单位按月、按季完成工作任务,再到年底统一进行考核。每年12月20日前,各单位先将全年自评工作情况写出简要总结,书面报送区纪委、监察局,区纪委常委会再根据各单位年度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对工作存在问题的,将视情况采取上门督促整改、通报批评等措施督促改进;对工作开展不力,作风不实,任务完成有较大差距的单位,将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并及时将考核结果向区委组织部通报,且报告区委。《考核办法》的实施,有效调动了大家的工作积极性,大水坪街道新任纪委书记谭德群同志表示:尽快把区里的任务再进行分解,明确责任人,定时将工作情况进行综合汇总,力争按时间进度全面完成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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