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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时贵率队赴资阳开展 《益阳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2020-09-28 11:34 信息来源:区人大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9月27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时贵率执法第二组,到资阳进行《益阳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执法检查。

资阳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陈召华;资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邹卫球,区人大环资委以及区住建局、区经管站的主要负责人陪同检查。

检查组到资阳境内以后分两组随机抽查了长春镇和迎风桥镇。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时贵带队检查长春,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苏兆虎带队检查迎风桥,两个检查组分别对两个乡镇自条例实施以来的所有台账进行了认真仔细的核查。

资阳区政府分七个方面简单汇报了贯彻实施《益阳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情况,一是成立了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住建、自然资源、城管执法及各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二是成立了规划例会制度,明确了由乡镇人民政府作为村民建房的审批主体,村民建房必须通过乡镇规划例会审批。三是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制定了《资阳区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对村民建房管理工作进行部署安排。四是建立了村民违法建房举报制度,动员广大群众对村民建房的违规行为进行检举监督。五是制定了《资阳区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考核试行办法》,并纳入了区人民政府对乡镇人民政府的绩效考核内容。六是重视对《条例》的宣传。七是加强对农村建筑工匠的培训,近年来共培训农村工匠373名。

乡镇的具体经办人和负责人对条例实施以来在操作层面上遇到的困惑进行了汇报,随后检查组实地走访了长春镇龙凤港村和迎风桥镇新塘村,对在建、新建和重建的建房户进行交流和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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