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上午9:00,在资阳区政务中心三楼会议室召开了2018年城乡居民医保征缴工作安排会议,区非税局局长肖伯勋、区人社局副局长王剑、各乡镇街道、经开区分管领导与财政所所长参加会议。
会议明确了筹资工作的相关要点,强调要加强责任管理,规范票据使用,把握时间节点。为确保筹资工作顺利进行,王剑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做好宣传发动,二是压实工作任务,三是提高工作认识。
资阳区城乡居民医保工作正式全面启动,2018年城乡居民参保个人缴费标准为180元/人·年,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可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的村委会、社区缴纳医保基金,办理参保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