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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财政局开展巡察工作动员会召开
发布时间:2017-07-24 10:33 信息来源:资阳区政府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根据区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7月20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财政局开展巡察工作动员会召开。区纪委常委、副书记刘武传达了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巡察工作的有关精神,并就配合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区委第一巡察组副组长龚秉武作动员讲话。区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郭云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区委第一巡察组联络员邱楚镇及巡察组成员,区财政局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其他在职区管干部及区财政局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龚秉武同志指出,开展巡察工作是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对区财政局开展巡察,体现了区委对区财政局的高度重视,是对区财政局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全面体检和有力促进。区财政局党组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以接受巡察为契机,充分发挥党的领导作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管好党、治好党、建好党,为各项事业不断取得新胜利提供根本保障。区委巡察组将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全面从严治党,把政治巡察要求落到实处,重点检查党内政治生活状况,紧扣“六项纪律”,紧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共性问题,注意发现个性问题、找准要害问题、深挖根源问题,突出“关键少数”,坚持以下看上,加强对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以及内设机构和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监督,以巡查监督促进党内监督,以党风促政风带民风,推动形成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良好政治生态。做好这次巡察工作,是区委巡察组和区财政局党组共同的政治责任。双方必须强化政治担当,共同完成好区委交给的巡察任务。巡察组将紧紧依靠区财政局党组开展工作,在工作中密切联系群众,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着力发现问题,实事求是地向区委汇报巡察情况。区财政局党组及各级领导干部要加强组织协调,自觉接受监督,积极支持、配合巡查组工作,同时,对巡查组队伍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进行监督。

 刘武同志强调,要提高认识,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决策部署上来,开启管党治党新征程。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全面从严治党,坚决落实整治巡察要求。巡察是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的重要内容,是对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体检”,区财政局党组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镜子,以“四个意识”为标杆,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看是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重大决策部署,看党的领导是强还是弱、党的建设是实还是虚、全面从严治党是严还是宽。通过巡察,形成震慑,体现党内监督的严肃性。区委巡察组受区委委派,依靠被巡查组党组织开展工作,在巡察期间,区财政局党组和全体领导干部要充分信任、坚决支持、积极配合区委巡察工作。同时加强监督,区财政局党组和全体领导干部既要认真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自觉接受巡察组的监督,同时也要积极行使党章赋予的权利,加强对巡察组的监督,帮助区委巡察组以良好的作风、严明的纪律认真履职,依规依纪进行巡察,圆满完成区委交办的巡察任务。

 区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郭云表示,开展政治巡察,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省、市、区党代会精神的重大举措,也是新形势下强化党内监督特别是对领导干部监督的有力抓手。区委对区财政局党组开展巡察,既是对区财政局党组和党员干部的一次全面“政治体检”,对全区财政工作的一次全面检阅,也是帮助区财政局全体干职工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加强党的建设和改进工作,充分体现了区委对财政部门的高度重视,对区财政局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关心爱护。区财政局全局上下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决拥护巡察工作,服从巡察工作安排,严格按照要求实事求是地向巡察组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全力做好巡察配合工作,加强组织协调,畅通巡察渠道,为巡察组客观、真实、全面了解情况和高效便利开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区财政局将以此次巡察作为契机,全面总结过去工作,照镜洗澡、主动对焦,查找问题、立行整改,健全制度、形成长效,坚决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彻好、落实好,不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财政工作迈上新台阶。

 据悉,区委巡察第一组将在区财政局工作1个月。巡察期间(7月20日至8月20日)分别设专门值班电话:15576832876,征求意见箱设在区财政局办公楼一楼、区政务中心一楼和驿园大酒店大堂。巡察组受理电话时间为:工作日早8∶30至晚18∶00。根据规定,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区财政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区财政局或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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