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4日上午11时20分,资阳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接到益阳市森林公安局转警,益阳市资阳区新桥河镇梅花园村发生山火。火情就是命令,资阳区森林公安局立刻派干警赶赴现场,同时通知新桥河镇政府和新桥河镇林业站工作人员组织扑救。
新桥河镇政府和新桥河镇林业站先后组织近三十名干部和群众进行现场扑救,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山火于中午12时40分被完全扑灭,未造成人员伤亡。经查,此次山火过火面积约2亩,是本地村民李某及其弟两人上坟祭祖燃放鞭炮导致。两人于4月4日上午10时到祖坟山扫墓祭祖时燃放鞭炮,离开时未将余火源清除干净,导致山火的发生。
下午14时15分,李某主动到资阳区森林公安局配合调查,为自己的大意而引发山火感到内疚,当场写了检讨书,同时承诺将对相关村民的损失给予一定的经济赔偿,请求附近村民给予谅解。资阳区森林公安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李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