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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履行主体责任八项要求
发布时间:2016-08-18 15:52 信息来源:转载自人民网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8月17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就网站履行网上信息管理主体责任提出了八项要求。

   八项要求明确,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网站要建立总编辑负责制,总编辑要对新闻信息内容的导向和创作生产传播活动负总责,完善总编辑及核心内容管理人员任职、管理、考核与退出机制;发布信息应当导向正确、事实准确、来源规范、合法合规;提升信息内容安全技术保障能力,建设新闻发稿审核系统,加强对网络直播、弹幕等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上线的安全评估。此外,网站还应严格落实7×24小时值班制度、建立健全跟帖评论管理制度、完善用户注册管理制度、强化内容管理队伍建设、做好举报受理工作等。

   国家网信办副主任任贤良表示,习近平总书记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指出,网上信息管理,网站应负主体责任,政府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监管。各网站要认真学习贯彻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全国网信办主任座谈会提出的“重基本规范、重基础管理,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强化网站主体责任”要求,增强落实主体责任的思想自觉。主管部门和互联网企业要建立密切协作协调的关系,走出一条齐抓共管、良性互动的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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