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工商局关于开展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的有关要求,资阳工商分局近期组织对流通领域的鞋类、皮具等商品质量进行了定向监测抽查。经法定检验机构湖南省皮革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授权站抽样检测,资阳区个体经营户郑某、秦某等四商户经营的共7款,计75双鞋类商品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因郑某等四商户销售不合格鞋类商品,资阳工商分局依法予以立案查处,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