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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资阳法院春节前10万执行款送上门 温情服务暖人心
发布时间:2016-02-02 16:58 信息来源:资阳区政府 作者:安俊 浏览量: 【字体:

“感谢资阳法院这一年多一直对我爸爸的案子这么上心,感谢你们为我们送来执行款,谢谢!谢谢!”申请执行人郭某儿子接过10万元执行款时,激动地说道。

2月1日下午4点,在漫天风雪中,资阳区法院执行局法官刘翔宇将10万元执行款送到了身患残疾的当事人郭某家中,并鼓励亲属无论何时都不要放弃重建美好生活的信心。

2013年11月,申请执行人郭某在一起交通事故中被曹某驾驶的小货车撞伤,经司法鉴定,郭某构成一级伤残,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偿28万,曹某赔偿60万。判决后,被告曹某支付了55000元的医药费,其余赔付款不能按时到位。2014年11月4日,资阳法院立案受理执行该案。执行法官了解到被执行人曹某全家仅靠曹某通过小货车贩卖小菜为生,另有一个13岁儿子要抚养。当事人郭某生活不能自理,妻子也体弱多病,其两个成年的儿子都未成家,且辞去外地的工作在家轮流照顾父母。执行法官释法析理,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双方于2015年2月4日达成调解协议:当日支付5万元,余下10万元约定在2016年2月1日前支付。如未按期支付,恢复原判决执行。

眼看约定的日期就要到了,曹某还未将10万执行款交来法院,申请执行人郭某一家盼着这笔钱以解用款之急。承办法官刘翔宇多次通过上门面谈、短信、电话等方式耐心督促被执行人曹某凑齐赔偿款。2月1日下午3点半,曹某终于凑齐了10万元钱。承办法官刘翔宇立即驱车赶往当事人郭某家中,并带去了被执行人曹某购买的牛奶和猪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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