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区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规定
(一)坚持合理划片、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
(二)坚持控制班额、均衡调剂的原则。
(三)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四)坚持计划到校、阳光招生的原则。
(五)坚持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的原则。
招生要求
(一)按划定的区域招生。各校应严格按照划定的区域进行招生,不得跨区域招生。小学一年级招生不得与所入幼儿园挂钩。不得组织选拔性招生考试,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不得强制适龄儿童缓学、免学,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免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交申请及证明材料,报乡镇中心学校或区直中小学校审批、区教育局备案,可延缓或免于入学,期满应及时入学。鼓励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到所属片区的学校随班就读。各校要建立与公安、民政、乡镇(街道)等部门信息共享比对机制,建立本地农村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群体入学工作台账。
(二)按规定的年龄招生。各小学原则上不得接收2025年8月31日未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有学位的学校可将入学年龄适当放宽至2025年12月31日。
(三)按设定的程序招生。各乡镇中心学校、区直中小学校制定和落实招生工作方案,要规范招生程序。城区中小学校、幼儿园要指导适龄儿童少年的家长按时在湖南省中小学新生入学在线报名平台资阳入口(以下称“资阳区中小学新生入学报名平台”)上申请学位,按要求准确提供相关信息。学校和教育局对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按批次进行公示。各校具体招生方案,于5月22日前报区教育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后方可实施。全区招生工作未启动前,严禁任何学校未经区教育局批准擅自进入生源学校进行招生摸底与宣传,生源学校单位和个人不得提供学生成绩与信息。
招生方式
(一)城区公办学校
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家长于 5月22日-5月31日在资阳区中小学新生入学报名平台上申请学位,学校、区局审核资料,按照“生源排序+摇号派位”的方式招生。根据生源排序情况,第一、二、三类依据划块、就近的原则直接派发学位,网上通知家长,学校公布预录名单。若第三类中小产权房生源超过招生计划,则采取摇号的方式确定学位;第四类采取摇号的办法确定学位,摇号仍未取得学位的由区教育局调剂到有富余学位、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
1.一年级招生
(1)生源排序。根据学龄儿童与父母的户籍和房产等情况排序:
A.第一类:有户有房。学龄儿童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与房产证一致,同在学校招生区域内,并在房产所在地实际居住,以户籍和房屋产权证为依据入学。
B.第二类:有户无房。学龄儿童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户籍属于资阳城区学校招生区域,其父母在城区无房产,实际一直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等共同居住,经街道、社区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统一验证情况属实,凭共同居住的房屋产权证为依据入学。学龄儿童或其法定监护人户籍在学校招生区域内(落户时间在当年1月1日前),其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区域无房产(如拆迁户、迁入户),实际与家人租住在学校招生区域内,可以学龄儿童或其法定监护人户籍为入学依据。
C.第三类:有房无户。学龄儿童本人与其法定监护人非资阳区城区学校招生区域内户籍,但拥有在学校招生区域内的房产(房产指商品房、公租房、廉租房、小产权房,但商业门店不能作为入学依据),并在2025年6月1日前实际入住,以居所房产地为入学依据。
D.第四类:无户无房。学龄儿童法定监护人进城务工、从事商业经营而居住学校招生区域内,没有购买房产,租赁他人住宅。如户籍所在地有监护条件,应在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可在现居住地申请就学,根据学位情况摇号入学。摇号前,学校配合社区进行入户调查,确认在2025年6月1日前实际居住。
(2)特殊情况处置办法。
A.在资阳服现役军人、在外地服役但子女或配偶户籍属于资阳区的现役军人、资阳区户籍的烈士、现援藏援疆干部、当年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资阳工作的外籍专家、政府招商引资高管人员、高级技能人才等,其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按照相关政策根据实际居住地或父母的工作单位所在地安排入学。
B.残疾儿童。在招生范围内年满6周岁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就近安排随班就读,各学校不得拒收。不能随班就读的,由所在招收区域内的学校负责送教上门。
C.学龄儿童的父母在2024年9月以后,因组织或人社部门批准工作调动、部队转业等在城区工作的,提供户口簿,组织或人社部门调动工作、转业安置的证明材料,依当前实际居住地安排其学龄儿童就近入学。
D.拥有唯一居所的资阳城区老居民,因政府拆迁暂未有新的居所,可凭拆迁证明和资阳区预购房证明,在原居住地所属学校或现居住地所属学校,申请入学。
E.学校招生区域内因拆迁而出现生源不足,由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均衡调剂”的原则统筹学位。
(3)提交材料。
A.有户有房:户口簿、居所证明、入住证明。
B.有户无房:户口簿、居所证明。
C.有房无户:户口簿、居所证明、入住证明。
D.无房无户:①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户口簿、父母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2025年6月1日以前连续半年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人社局开具)或用人单位的6个月以上工资凭证(用人单位加盖公章的工资发放表,法人代表签名盖章)、房屋租赁合同。②外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户口簿、父母一方在中心城区取得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连续经营半年以上)、房屋租赁合同。
E.特殊情况处置的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注:居所证明,即居住所在地证明材料.
①自有房(商品房、公租房、廉租房、小产权房):房产证或不动产证(证件正在办理或抵押在银行属按揭性质的,提交购房合同)、税务局开具的契税发票,小产权购房合同(协议);
②租住房:房屋租赁合同。
入住证明,即2025年6月1日之前所交水电、燃气缴费凭证(提供其中一项凭证即可)。
2.七年级招生
(1)生源排序。第一类:有户有房;第二类:有户无房;第三类:有房无户;第四类:无户无房。
(2)城区公办初中学校(资阳区文昌中学、益阳市第六中学初中部、长春经开区初级中学)和益阳国基实验学校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家长于5月22日-5月31日在资阳区中小学新生入学报名平台上申请学位,学校、区局审核资料,采取排序+摇号派位的方式招生。
A.招生区域内一、二、三类的生源,经审核符合入学资格的直接派发学位,网上通知家长,学校公布预录名单。
B.若一、二、三类学位派发后仍有剩余学位,学校对招生区域内的第四类生源审核,若第四类人数少于富余学位,则全部录取,大于富余学位,摇号来确定学位,摇号未取得学位的,服从招生工作小组调剂到有学位的学校就读。
(3)提交资料。七年级新生入学报名须提供学籍卡(毕业学校在未进行“学生毕业”操作前打印给学生),各类别所需提供的材料同小学一年级招生相对应的类别。
(二)民办学校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免试入学的要求,按计划在区内进行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计划要确保区内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校生占比控制在5%以内。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组织提前招生。益阳万源学校与城区公办学校在统一的平台同时报名。
区内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由区教育局组织报名学生全部采取微机派位,根据派位结果现场确定录取名单,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报名学生全部录取。微机派位须邀请公证处、纪委监委、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长代表现场监督。
(三)乡镇中心学校
各乡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由当地中心学校统筹确定与本方案相适应的招生方式,在招生报名工作启动前向社会公布。
招生程序(城区学校)
(一)城区公办学校
1.网上报名。5月22日-5月31日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在规定时间登录《资阳区中小学新生入学报名平台》(具体操作见附件3)上传相关入学申报资料(详见附件2)。
2.政策咨询。5月22日-5月23日招生学校和幼儿园集中受理家长相关招生政策咨询,指导学生家长网上申请报名。
3.资格审查。6月16日-6月24日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集中审核新生申报资料,按生源排序分类确定初审名单。6月25日-6月26日区教育局组织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实施摇号派位,摇号派位确定新生就读学校,公示摇号派位结果,并将摇号派位后新生预录名册下发至招生学校。6月27日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上报《资阳区2025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审核情况汇总表》(附件4),填表说明见附件5,汇总电子表册统一用Excel格式发邮箱422414480@qq.com。
6月30日-7月4日区教育局集中审核资料,7月9日-7月10日,区教育局审核确定各学校新生预录名册并下发至招生学校。
4.招生公示。7月11日面向社会公布各校初审名单。
5.新生预录。7月15日各招生学校根据区教育局下达的新生预录名册,办理新生预录手续,发放新生预录通知单(样本见附件6)。7月15日为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截止日期。
6.新生报到。8月29日-8月30日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正式办理新生入学手续,学龄儿童少年持新生预录通知单到所在学校报到。
(二)城区民办学校
1.网上报名:5月22日-5月31日。
2.资格审查:6月3日。
3.超员摇号:6月7日-6月9日。若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人数,摇号派位;摇号出局者按申报的公办学校进行招生。马良学校(原益阳万源学校小学部)的六年级学生有意愿升入万源学校初中部就读的,在摇号前提前录取。
4.新生预录:7月15日。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上报新生信息汇总表,汇总电子表册统一用Excel格式发邮箱422414480@qq.com,学校公布录取名单,发放新生预录通知单。
5.报到注册:8月29日-8月30日。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正式办理新生入学手续,学龄儿童少年持新生预录通知单到所在学校报到。
相关规定及招生纪律
(一)相关规定
1.符合城区学校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申请时,可按照“一人限报一所区内公办学校,一所区内民办学校或市直学校”的原则,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入学申请,并在网上报名,且提供真实材料。公办初中学校可按招生区域申请资阳区文昌中学、益阳市第六中学初中部、长春经开区初级中学或益阳国基实验学校。资阳区小学六年级毕业的学生申请民办初中学校或市直学校的只能在资阳区中小学新生入学报名平台上的益阳万源学校、益阳师专附属学校、益阳市朝阳学校三所学校中申请一所(参加以上3所学校摇号的学生若摇号未中,在摇号后的两天内网上申报资阳区内的符合划块入学条件的初中学校,如不及时申报,则服从调剂入学)。
(1)提供虚假入学申报资料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其申报学校入学资格。重新提供真实资料向所属招生区域学校申请入学。若所属招生区域学校学位已满,由区教育局调剂到相对就近的学校入学。
(2)在规定时间(5月22日-5月31日)未申请入学的,符合城区学校就读条件的生源,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有富余学位的城区学校入学。
(3)网上报名时,请监护人特别注意:选择民办学校报名通道的,选择一所民办学校后,摇号未中的在被驳回后再选择一所公办学校;先选择公办学校报名通道的不可以选择民办学校。
2.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学校应成立专门的招生工作小组,制定严密科学的招生工作方案,通过媒体、公开信、招生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招生政策,及时发布招生公告,公开招生程序,公示招生结果,同时公布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3.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原则上不得中途转学。因特殊原因确需转学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方可办理转学手续:
(1)转入学校在标准班额控制内有富余学位。
(2)转入学生必须具备初始年级进城入学所需条件。
在上述条件下,家长持相关资料向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提出申请,经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办理转学手续。
(二)招生纪律
1.严禁任何学校擅自提前组织报名,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民办)未经区教育局批准,不得招收未在入学平台报名的学生。
2.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拒收符合本校入学条件的学龄儿童少年就读,不得接收不符合本校入学条件的学龄儿童少年就读,不得超出规定时限招生,不得超出标准班额招生,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重点班。也不得以举办实验班、特色班、创新班等名义变相举办重点班。所有学生一律实行常态平行编班。
3.各中心学校校长、区直各中小学校校长为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实行招生工作“一把手”责任制。区教育局将严格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进行督查,对“打招呼、写条子”、弄虚作假等违反招生纪律的行为,按《益阳市中小学招生工作十条禁令》(益教联〔2017〕1号)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制度保障
(一)建立“阳光招生”制度。
各学校(幼儿园)要在5月22日前将《资阳区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向社会公示,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实施方案的宣传力度,让学校、学生、家长充分认识招生实施方案对于实施素质教育、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重要意义,广泛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招生前,各校要把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报名条件、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需上传材料、招生录取办法、招生结果等招生信息,在校内宣传窗、告示栏、校园网上向社会公布,同时公布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二)建立招生督查制度。
区教育局将对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进行严格督查,对出现违规招生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照市监察局、市教育局等五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益阳市中小学招生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益教联〔2014〕10号)和《关于印发〈益阳市中小学招生工作十条禁令〉的通知》(益教联〔2017〕1号)严肃处理。适龄儿童少年父母要为其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入学资格的,一经查实,学生退回户籍地就读,并通报其所在单位或居民所在的社区;凡擅自修改或伪造户籍、产权、社保等证明的,将依法严肃处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37-2663110)
附件:
1.资阳区2025年各中小学招生区域及计划招生班级数
2.资阳区2025年秋季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网上报名时间安排和资料上传要求一览表
3.资阳区中小学新生入学报名平台操作须知
4.资阳区2025年秋季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小学、初中)入学审核情况汇总表
5.资阳区2025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审核情况汇总表填写说明
6.新生预录通知单
7.2025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进度表
8.资阳城区小学划块招生区域示意图
9.资阳城区初中划块招生区域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