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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区司法局关于公布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方式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5-04-30 09:17 信息来源:区司法局 作者:周芳书 浏览量: 【字体: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方案》《益阳市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十条措施》及区委、区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切实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行政执法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现将我区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方式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诉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0737-4110159

  投诉举报邮箱:3284088053@qq.com

  投诉举报邮寄地址:资阳区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在工作日上班时间内通过电话等方式进行投诉举报。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投诉举报范围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我区各级行政执法单位有下列行为的,可在工作日内进行投诉举报:

  1.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或者超越法定职权执法的;

  2.行政执法人员在开展执法活动时,不出示行政执法证件,不表明身份的;

  3.未依法告知当事人法定权利、未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未依法组织听证、未送达行政执法决定文书、未告知当事人救济渠道等严重违反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的;

  4.作出行政执法决定缺乏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或者事实认定不清,处理决定显失公平的;

  5.行政执法人员存在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的;

  6.存在酒后执法、推诿拖延、态度恶劣,侮辱、谩骂、殴打监督对象,威胁、恐吓举报投诉人等不文明行为的;

  7.存在野蛮执法、重复执法、多头执法问题的;

  8.执法人员入企执法检查未通过扫描“湖南营商码”或登录“湘易办APP”点击湖南营商码进行检查登记的;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以投诉举报的其他行为。

  三、不予受理范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没有明确的投诉对象或者投诉请求的;

  2.投诉事项不属于行政执法范围的;

  3.已被纪检监察、信访或其他机关受理的;

  4.应当由公安机关、司法机关受理的刑事、民事案件;

  5.已经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

  6.对行政复议、民商事仲裁、诉讼结果不服的;

  7.其他不属于行政执法投诉受理范围的。

  四、投诉举报须知

  1.投诉举报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应当客观真实,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

  2.投诉举报人应当对投诉举报的事项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或线索,否则将不予受理。

  3.投诉举报人应当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地址、电话,否则处理意见无法向投诉举报人反馈的责任,由投诉举报人承担。

  4.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举报投诉,请向相关部门反映。

  资阳区司法局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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