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一面锦旗从千里之外邮送到资阳区法院法官徐洁红手中,赠送锦旗的是一起侵害商标权纠纷的被告。
案件详情:
原告系某国潮牌服装企业,在潮流服装领域具有较高知名度。被告系某网络平台商铺经营者,其在商品链接名称、商品宣传图等页面使用与原告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识,并对外销售带有原告商标的商品。而被告销售的商品并非源自权利人,系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构成对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害,给原告造成了经济损失。原告为此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并要求被告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
受理该案后,法官认为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适合利用调解方式结案。经过多次调解协商,双方当事人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对赔偿数额和给付方式达成一致,这起案件以原告撤诉顺利结案。
法官说:
“我们不办‘人情案’,但是我们得有‘人情味’,守护公平正义不仅仅是一纸判决,更需我们要以情感人、以德化人、以法服人……”谈到办案体会,徐洁红如是说。
守护公平正义:
下一步,资阳区法院将优化司法服务,增强企业获得感,着力提升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能力,强化企业自主保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