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南洞庭湖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贯彻执行《湖南省南洞庭湖省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监管九条刚性措施》。近日,南洞庭湖资阳区管理局联合张家塞乡、茈湖口镇对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开展执法行动。
执法现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和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要求,执法队伍沿洞庭湖北线大堤对张家塞乡、茈湖口镇保护区湿地范围内有无擅自违规放牧、捕鱼、垂钓、乱采滥挖、侵占湿地等违法行为进行重点巡查,同时向周围群众宣讲湿地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此次联合执法行动有效劝退当地违规捕鱼、垂钓、捕蚌类等人员100余人,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没收钓具10余支。
下一步,南洞庭湖资阳区管理局将继续加强与属地及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联动,积极探索建立洞庭湖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联合巡护一体化执法机制,不断提升治理效能。大力开展湿地保护科普宣教活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湿地保护的浓厚氛围,进一步筑牢湿地保护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