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下,你们这边是可以提供法律援助的吗?我最近遇到了一些困难,我想寻求帮助。”21岁正在读大学的小戴来到了资阳区法律援助中心。
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接待她之后,仔细了解了她的情况,2018年3月,何某与老戴签订《老戴、何某离婚后对女儿小戴的抚养协议》,协议中约定:由老戴负责小戴抚养费共计八万元整。从2018年开始至2021年,每年支付小戴20000元。老戴仅支付小戴30000元后,剩余50000元至起诉前未付。小戴无生活来源,助学贷款30000元,另小戴之母何某患有鼻咽癌,经济困难。
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安抚了她的情绪之后,详细介绍了法律援助中心的受案范围和办理流程,同时为她解答相关法律疑惑。小戴在了解情况之后,向法律援助中心正式递交申请书,法律援助中心为其开通“绿色通道”,指派经验丰富的法律服务工作者郭尧清提供法律援助。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老戴以小戴已成年为由拒绝支付抚养费,但是老戴与何某签订离婚协议时,约定了对小戴的抚养费,且老戴与何某签订的离婚协议双方基于真实意思表示,并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老戴应基于协议支付小戴的抚养费。一审判决老戴应支付小戴的抚养费。在一审判决下来之后,老戴不服提起上诉,小戴也继续向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援助,二审维持原判,支持了小戴的诉求。最终老戴支付了小戴的抚养费,小戴也还清了助学贷款。
近年来,资阳区法律中心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民”,将困难群众合法权益维护作为法律援助工作重点,以高度责任感使命感,不断完善相关制度政策,强化工作措施,不断提高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