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是预防、治疗、诊断人体疾病的特殊商品。超过了有效期的药品,其有效成分含量降低、药效减弱甚至改变,不但耽误病情,还有可能产生有毒物质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近日,资阳区市场监管局接群众举报称资阳区某个体诊所药架上摆放的一种抗感冒药已经超过有效期。该局执法人员随即对涉案诊所进行突击检查,发现诊所药架上摆放了四川某药业公司生产、批号为180118的5盒抗感冒药品,均已超过有效期。执法人员依据《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规定,依法扣押这批过期药品并立案作进一步调查。
为保障群众用药安全,资阳区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大对药品、医疗器械的监督检查力度,依法严厉打击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违规行为,有力规范药品生产经营秩序,推动监管执法水平提升,确保公众用药安全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