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9日,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张某等15名被告人涉恶案件。
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13年以来,被告人张某经常纠集被告人匡某明、张某胜、丁某海、陈某光等人,在益阳市资阳区迎风桥镇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共同故意实施开设赌场、寻衅滋事、强迫交易、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行为,为非作恶、欺压群众,严重扰乱了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逐步形成了以被告人张某为首要分子,被告人匡某明、张某胜、丁某、陈某光为重要成员,被告人杨某、黄某中、孙某、曹某、陈某、郭某龙、刘某、姚某文、田某峰、郭某生为组织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检察院于2020年5月29日对张某等15名被告人提起公诉。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法院依法保障了各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辩护人在庭前分别会见了被告人,并查阅了全部案卷。2020年7月8日,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法院召集公诉人、辩护人召开庭前会议就案件管辖、回避、非法证据排除、举证质证方式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交换了意见,依法对该案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亲属、媒体记者等40余人旁听庭审。案件审理时间预计持续1至2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