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的包工头黄某某被拖欠工程款,讨债近十年无果。日前,益阳市资阳区法院线上线下齐发力,快速高效执行,顺利帮黄某某追回38万欠薪。
2011年,黄某某与湖南某建设公司签订建筑施工承包合同,黄某某带领20多人的施工团队,接手了益阳市某廉租房工程的施工项目。工程竣工后,黄某某只收到少量工程款。黄某某多次向该公司索要工程款未果,无奈之下向法院提起诉讼。2019年8月,经法院二审判决,湖南某建设公司应按合同约定支付剩余工程款等费用38万元,判决生效后,该公司没有履行义务,黄某某向法院申请执行。
2020年3月17日案件立案后,办案团队迅速深入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经查发现该公司名下账户多达60余个,但所有账户的总额不足以支付案款,且各账户的开户地分布省内外多地。执行干警线上线下结合,一方面通过执行查控系统密切监控该公司账户动态,同时奔赴长沙、宁乡、岳阳、衡阳等地冻结该公司20多个银行账户和相关不动产;另一方面密集督促其履行还款义务,对该公司负责人进行释法析理,强调拒不履行生效文书法定义务的法律后果。该公司迫于执行威慑措施,最终主动履行了还款义务。
4月21日,黄某某专程送了一面锦旗到资阳法院执行局表达谢意,执行干警曹巍强表示,“以我们执行干警的辛苦指数换申请执行人的幸福指数,真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