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以为受疫情影响还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结果在电话里就帮我调解好了,真是太感谢你们了”。近日,资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通过电话调解方式,仅用半小时便成功调解一起涉及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争议案件,获当事人点赞。这是新冠肺炎防控期间,资阳区首宗利用电话进行“不见面”调解的劳动争议仲裁案件。
当事人刘某2018年入职某科技公司,期间因工作地点调整、工资待遇支付等与公司产生纠纷,于2020年1月20日向资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了仲裁申请,仲裁委立案受理后定于2月24日开庭审理。受疫情影响,该案当事人刘某外出不便,担心其权利难以得到及时救济。资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获悉有关情况后,主动和用人单位取得联系,启动电话调解程序。仅经过半小时调解,双方即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申请人同意一次性支付申请人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共计12000元。一场本可能因疫情中断的劳动争议案件,最终通过电话调解方式化解,真正实现了“疫情隔断、程序不断”和“足不出户、化解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