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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镇紫薇村获国家森林乡村称号
发布时间:2020-01-22 14:56 信息来源:区林业局 作者: 何斌 浏览量: 【字体:

2019年12月25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布了《关于公布第一批国家森林乡村名单的通知》(林生发〔2019〕126号),我区长春镇紫薇村获全国首批“国家森林乡村”称号。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持续推进森林乡村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推进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国家林草局组织开展了国家森林乡村创建工作。根据《国家森林乡村评价认定办法(试行)》和我区实际,2019年区林业局推荐长春镇紫薇村、新桥河镇杨林坳村和八一村共三个村参与全国森林乡村评选,在省林业局评审公示的基础上,经国家林草局审查,评价认定了第一批3947个国家森林乡村。其中长春镇紫薇村上榜。

国家林草局同时还公布了国家森林乡村标语标识,被认定为国家森林乡村的单位可按照统一标识制作和使用国家森林乡村牌匾。

国家森林乡村建设是示范带动乡村绿化美化,推进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措施,对于加快提升村容村貌,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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