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资阳区农业农村局专家解读《益阳市资阳区高标准农田建设投贷联动等投融资创新工作方案(试行)》
发布时间:2024-05-30 15:17 信息来源:区政府办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2024年1月24日,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资阳区高标准农田建设投贷联动等投融资创新实施方案(试行)》(益资政办发〔2024〕1号)。

  针对项目申报条件,益阳市资阳区农业项目服务中心主任指出,《工作》中明确申报要符合下列条件:1.2019年及以后由农业农村部门立项批复建设的高标准农田地块不得列入建设范围。2.严禁在自然保护区、重要水源地、25度以上坡耕地、土壤污染严重、城镇开发边界内等禁止开发区域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3.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的项目区应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和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有明确的区域范围。项目区水源有保障,防洪有出路,灌排骨干工程基本具备。项目区应种植粮食,田块相对集中连片,水资源充足。4.优先在基础设施条件较差,田块零碎,机械化、规模化耕作率低,急需田块整治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和大中型灌区内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优先选择群众积极性高,土地流转率高,镇村干部组织有力,有较强的协调能力的区域。

  申报程序的主要程序是,一是乡镇初审。采取投贷联动等投融资模式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由项目所在乡镇依据申报条件的要求进行初审。二是区级部门审核。由实施主体在11月30日前持有关乡镇初审意见、与耕地现有经营主体签署的实施协议及项目建议书向区农业农村部门提出申请。区农业农村局对拟建项目区、建设内容等是否符合高标准农田建设条件进行审核确认。再逐一步送其他有关部门和区级领导审批。三是区人民政府批准。区农业农村部门审核后,由实施主体报区人民政府审批同意。四是上省市农业农村部门。区人民政府审批同意后,由实施主体编制可研并立项,于12月30日前逐级报省农业农村厅。

  益阳市资阳区农业项目服务中心主任介绍,项目实施主要分以下六步骤,一是实施准备阶段,二是规划设计阶段,三是方案评审阶段,四是招投标阶段,五是项目实施阶段,六是验收拨付阶段。

  其他说明,本方案是资阳区区高标准农田建设投贷联动等投融资创新工作试行方案,主要是指导和规范我区高标准农田建设投贷联动项目实施的条件、范围及内容。方案是在现有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下实施,不涉及新出台地方性立法、规范性文件,不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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