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干进一步加强全区瓶装液化石油气市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告》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6-06 10:06 信息来源:区政府办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一、出台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6.21”宁夏银川富洋烧烤店燃气爆炸事故重要指示,落实《湖南省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燃气安全事故防范和遏制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燃气安全的工作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

  2024年资阳区将全面推进燃气整治工作。整治工作前期的重点包括推动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整合、引导市场规范、良性发展,深入整治“黑网点”“黑气瓶”,非法运输等。

  二、重要内容

  (一)治理重点

  坚决取缔非法生产经营液化气行为,严厉打击燃气企业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检查各社区辖区内瓶装液化石油气非法经营、储存、倒装违法行为。

  (二)职责分工

乡镇街道经开区

负责辖区燃气安全使用状况,建立网格化检查管理长效机制,实施“三员”管理制度,组织辖区行业部门具体实施隐患排查、隐患整治和宣传教育工作。对餐饮场所开展日常巡查,取缔非法经营网点。

区住建局

负责对瓶装液化石油气和管道燃气经营企业的安全监管。督促燃气企业开展入户安全检查、安全宣传、与用气单位签订供用气合同;推进餐饮场所“气改管”;推进居民用户瓶装燃气软管、减压阀更换活动;指导和规范全区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网点布局。

区应急管理局

负责对液化石油气生产企业、工业燃料生产企业非法掺混二甲醚的液化石油气生产企业,将工业丙烷、醇基燃料、生物质燃油等工业燃料产品违规售卖到餐饮企业等民用领域的生产企业加强监管执法。

区消防救援大队

负责对城镇燃气经营、充装企业(加气站、瓶装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及餐饮场所不遵守消防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消防设施设备未按规定配置或不能正常使用的,要责令改正,依法实施处罚。

区城管执法局

负责依法查处未按规定安装使用燃气报警装置的餐饮场所,加大对移动商贩的排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非由燃气经营企业设立的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储存站(网)点依法予以取缔。

区市场监管局

负责依法查处无证无照餐饮场所;对检查中发现的报废、翻新、超期未检、改装、“黑瓶户”以及钢印标识不清和严重损伤等其他不合格的钢瓶依法实施临时查封、扣押措施,并依法查处充装单位;负责燃气器具强制性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查处流通领域燃气器具及其附件产品的质量违法行为,加强对燃气压力容器的质量监督和安全监察。

区商务局

负责指导全区餐饮场所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督促餐饮场所整改燃气安全隐患,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移送相关部门查处;配合开展餐饮场所燃气安全宣传教育。

市公安局资阳分局

负责对非法经营燃气的“黑窝点”、对非法充装和销售“黑气瓶”等,依法从快从重打击、严厉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

交警资阳大队

负责查处三轮车、摩托车及小型汽车等机动车辆非法携带运输瓶装液化石油气、天然气。

区交通运输局

负责对未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的企业、货运车辆从事燃气运输的,要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对相关人员处以罚款、实施联合惩戒等;对已取得许可但不再符合许可条件的企业、货运车辆从事燃气运输的,要依法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吊销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区工信局

负责对工贸企业食堂使用燃气的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安全整治工作。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消防安全常识和应急处置技能培训情况。

区卫健局

负责对医院食堂使用燃气的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安全整治工作。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消防安全常识和应急处置技能培训情况。

区文旅局

负责对旅游景区使用燃气的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安全整治工作。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消防安全常识和应急处置技能培训情况。

区教育局

负责对学校食堂使用燃气的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安全整治工作。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消防安全常识和应急处置技能培训情况。

区民政局

负责对民政服务机构(养老院)食堂使用燃气的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安全整治工作。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消防安全常识和应急处置技能培训情况。

区发改局

负责燃气长输管道安全和隐患排查整治。配合城镇燃气管理部门编制城镇燃气专项规划。

  三、实施步骤

  (一)全面摸排阶段(2024年1月-2024年3月底)。对照《全国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对城镇燃气经营充装、配送和使用全链条风险隐患深挖细查、对深层次矛盾问题“大起底”。进一步查漏补缺,补齐短板,全面摸清餐饮企业等公共场所、老旧小区、燃气管道设施、“双气源”等风险隐患底数,重点排查燃气企业从业人员数量,使用燃气的餐饮场所、居民用户数量、燃气经营门店分布、经营许可办理情况和安全防范是否到位。

  (二)集中攻坚阶段(2024年3月-7月底)。集中开展隐患和经营秩序整治,做到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清零存量、严控增量”。加快燃气工程项目建设速度,改善基础设施安全状况。督促燃气协会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引导瓶装液化气企业联合经营,规范燃气市场行为。压实属地责任、开展联合执法,取缔违规经营。严格经营网点布局,使用成熟稳定的智慧管理系统,统一职业配送,专业入户检查,实现从充气-配送-入户安检全流程可监控可追溯,改变供销“两张皮”的监管缺失现状。严格清查不合规燃气器具的生产和销售行为。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4年8月-10月底)。巩固前阶段成果,全面开展回头看,防止死灰复燃。深入研究城镇燃气安全隐患产生的深层次原因,特别是排查整治发现的共性问题,剖析产生根源和制度漏洞,拿出治本之策,避免隐患反复出现,防止老问题反弹、小问题扩大,遏制新问题出现。

  (四)整章建制阶段(2024年11月-12月底)。健全燃气安全管理体制,加强人财物等要素保障,持续提升城镇燃气本质安全水平。建立健全燃气安全经营机制,规范燃气经营市场行为。深入剖析城镇燃气安全隐患产生的深层次原因,认真总结推广专项整治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建立严进、严管、重罚的城镇燃气市场监管机制。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从讲政治的高度,切实提高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全力开展“拉网式”燃气安全大排查工作,对排查到的隐患和问题,坚持“零容忍”的态度,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立即整改,切实做到工作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强化燃气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坚决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

  (二)迅速开展行动,筑牢安全防线。各燃气企业和属地单位要认真领会文件精神,迅速开展排查整治行动,细化工作任务,加强安检人员培训,提高排查工作质量,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对重点区域进行全面排查,做好定期检查、日常巡查等工作,及时消除风险隐患,坚决封堵安全漏洞,切实筑牢安全防线。

  (三)狠抓问题整改,确保安全稳定。要严格对照整治内容,把整治工作落实与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整改结合起来,逐条逐项细化分解,将工作落实到具体人员,查漏补缺、补齐短板,确保整改到位。同时,在整改基础上形成有事实、有数据、有成效的自查整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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