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资阳区基层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2023年)》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12-27 10:50 信息来源:区政府办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一、制定意义

  经省级部门多次调整、优化,资阳区于2021年年初制定的原基层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目前已难以满足乡镇、村社区实际办理需求,为贯彻落实省、市、区政府关于“放管服”和“一件事一次办”改革要求,实现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更好推进“一件事一次办”“一网通办”,重新对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梳理,将基层事项予以规范,强化基层政务服务能力,畅通基层政务服务渠道,,持续提升企业群众办事创业的便利度、获得感和满意度,实现基层政务服务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

  二、制定过程和依据

  在实地调研后,《益阳市资阳区基层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2023年)》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政务服务中心起草,经广泛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于10月19日提交第13次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综合会议意见对文本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行文下发。

  制定依据:《湖南省乡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湘政办发〔2019〕55号);《关于开展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攻坚行动的通知》(湘政办函〔2021〕49号);《关于印发〈湖南省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2021版)〉和〈湖南省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021版)〉的通知》(湘审改办发〔2021〕1号);《关于下放乡镇(街道、长春经开区)部分区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益资政办发〔2020〕10号)。

  三、主要内容和其他有关问题

  主要内容。明确2个业务办理项实施清单,分别为乡镇业务办理项实施清单(镇级)、乡镇下放村社区业务办理项实施清单(村级)。

  村社区所有事项均以“帮代办”形式办理,不涉及业务审批;各乡镇(含相关部门在乡镇设立的站所)需按清单实施行政审批服务;各街道、长春经开区因存在无办理条件的事项(如农村宅基地、农用地等),只需参照清单结合实际情况实施;群众、企业可依据实施清单在乡镇、村社区申请办理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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