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划编制依据
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印发〈“十四五”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文旅公共发〔2021〕64号)、《湖南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五年行动计划(2021年-2025年)》(湘文旅公共〔2021〕8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划。
二、起草过程
本《规划》由资阳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深入公共文化服务相关单位广泛开展调研和论证,起草《规划(初稿)》,再将初稿发至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长春经开区、黄家湖新区管委会,区直、驻区相关部门单位,开展意见建议征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座谈会,充分听取各方面建议,形成了《资阳区“十四五”公共文化服务发展规划》,并通过了区司法局合法性审查。
三、主要内容
本《规划》分为发展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三个部分。
(一)关于发展目标。《规划》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规划》强调要坚持正确导向,强化品质发展;坚持统筹建设,强化均衡发展;坚持深化改革,强化开放发展;坚持共建共享,强化融合发展。要围绕建成文化强区目标,到2025年,全区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建设成效显著,公共文化设施布局更加均衡,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更加高效,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方式更加多元,公共文化数字化网络化智慧化取得新发展,公共文化服务组织实施机制更加顺畅,基本实现公共文化服务法治化标准化均等化。
(二)关于主要任务。《规划》明确“十四五”时期重点实施以下任务:一是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建设。要推进区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至2025年,各乡镇(街道、长春经开区)均成立分馆,30%以上的村设立服务点。包括深入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服务体系规划建设、完善城乡公共文化服务协同发展机制、以文化繁荣助力乡村振兴。二是建设以人为中心的图书馆。包括推进公共图书馆功能转型升级、广泛开展全民阅读活动、加强古籍整理保护和传承利用。三是繁荣群众文艺。包括繁荣基层群众文艺创作、广泛开展群众文化活动、实施全民艺术普及工程。四是增强公共文化服务实效性。提高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能力、精准对接人民群众文化需求、精准对接人民群众文化需求。五是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要创新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和设施建设运营。六是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建设。统筹全区公共数字文化工程建设,推动文化资源数字化、文化设施管理全域化、文化服务终端智能化,利用数字技术为社会公众提供便捷服务。七是优化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包括配齐配强人才队伍、加强文化人才培训、 培养基层文化团队。
(三)关于保障措施。《规划》提出: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公共文化与经济社会发展任务统一部署、规划和实施。二是推进依法治文,强化依法行政,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建立政府公共文化服务评估标准、本行政区域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地方标准。三是加大多元投入,要把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保障资金纳入公共财政经常性支出预算,加强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落实保障人民群众享有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所需资金。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通过投资或捐助设施设备、兴办实体、资助项目、赞助活动、提供产品或服务等方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四是强化考评监督,将公共文化建设纳入全区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开展评估定级工作。建立公共文化机构管理绩效考评制度和公众满意度测评制度。加强对公共文化重大项目资金使用、实施效果和服务效能等方面的监督和评价。
《规划》出台后,将推动我区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创新发展,基本实现公共文化服务法治化标准化均等化,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